摘要~
流轉家族(泰雅公主媽媽日本警察爸爸和我的故事)下山一
清代的隘勇制度,是設於漢'蕃交界處的武裝防衛線,藉以隔離原住民地區與漢人已墾殖地區
蕃務官吏(警察)駐在所
隘勇監督所(警戒)
分遣所(武器彈藥儲藏所)
隘寮(避難小屋)
*1945年十月二十五日是台灣光復節
1946年二月,除極少數擁有特殊技術人員被國民政府留任外,所有日籍的軍、警、政、教人員全體被解職。
在台日本人,四十八萬八千多人,開始強迫分批遺送回日本。
國民政府限定每人只能帶一件行李、棉被一組,一千圓日幣現金,食糧兩袋,其餘家產,全數没收充公。
依遺送令指定日期反日,最多同人七封遺送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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